一、更生程序
原則上法院不會限制債務人的生活,除非法院在為認可更生方案的裁定時,為了更生方案履行的必
要,才會在全部履行完畢前,限制債務人之生活程度。而就職業方面,則完全沒有限制。
二、清算程序
在生活方面,債務人聲請清算後,其生活不能超過一般人通常的程度,法院還可以對債務人生活再
進一步加以限制。至於居住方面,債務人非經法院許可,不能離開住居地,法院並得限制債務人出
境。在職業方面,則有121種職業限制,例如:不可以開托兒所、補習班、不可以有地政士、會計
師、建築師等資格、不能参加農會會員、擔任農會員工、信合社員工、保險從業員、公益彩券經銷
商等等,必須等到法院裁定復權時,才能從事前面提到的職業。
原則上法院不會限制債務人的生活,除非法院在為認可更生方案的裁定時,為了更生方案履行的必
要,才會在全部履行完畢前,限制債務人之生活程度。而就職業方面,則完全沒有限制。
二、清算程序
在生活方面,債務人聲請清算後,其生活不能超過一般人通常的程度,法院還可以對債務人生活再
進一步加以限制。至於居住方面,債務人非經法院許可,不能離開住居地,法院並得限制債務人出
境。在職業方面,則有121種職業限制,例如:不可以開托兒所、補習班、不可以有地政士、會計
師、建築師等資格、不能参加農會會員、擔任農會員工、信合社員工、保險從業員、公益彩券經銷
商等等,必須等到法院裁定復權時,才能從事前面提到的職業。